大戶小心了!證券行助理騙大戶代操作 所有文件都假的
2018/06/28 11:33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在2006年之前任職於某證券行的營業助理林婦林慧君,並無法直接為客戶下單,她竟然詐騙8名大戶,佯稱可代為下單買股票,約15個月期間詐騙達6千多萬元,還固定匯給這些大戶紅利,事件曝光後還短缺近3千萬元,最近達成和解,還缺1747萬元,法官給予緩刑5年,5年內至少還要償還300萬元給被害人。
判決書指出,林婦1996年起至2006年10月任職某證券行,但她只是營業助理,並非一般認知的營業員,她不能單獨為客戶下單,但是孰悉證券行內作業,2005年3月間起至2006年7月,像陳某等8名大戶,佯稱她是營業員,謊稱:她可取得興櫃公司初次上市詢價圈購的股票,套利空間極大,陸續向8名大戶詐取合計6884萬餘元。
林婦拿到錢並沒有購買初次上市公司的股票,為免遭識破,佯裝投資獲利,還陸續匯給投資人,相折抵後還缺2911萬餘元。
此案因吳姓大戶,2006年7月間個人資金調度需求,急於抽調資金,林婦拿不出現金,製作了許多文件,用來證明吳大戶的錢已經投入買股票,不是說抽資金就可以抽資金。吳大戶把文件拿到該證券公司吳姓經理查證,發現都是偽造。
案發後林婦一再籌錢與各大戶和解,林婦與大戶們達成和解,林婦還欠1893萬餘元,且半年來林婦還一直又籌款146萬元清償被害人,僅剩1747萬餘元,法官依詐欺取財判6月徒刑,緩刑5年,且要求5年內林婦至少還要再籌300萬來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