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入共產黨組織 2軍人不為豐厚報酬利誘
劉姓、林姓、蔡姓3名男子遊說軍人加入共產黨未遂,被嘉義地院判刑。(記者丁偉杰攝)
〔記者丁偉杰/嘉義報導〕嘉義一名44歲劉姓商人因多次前往中國被共產黨吸收要求在台發展組織,要他仲介吸收現役、退役軍人加入共產黨,即可獲得新台幣50萬至100萬元報酬,且官階愈高報酬愈好,劉透過林姓、蔡姓2名男子遊說楊姓退役輔導長、陳姓現役軍人,但都遭拒絕,經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查獲,嘉義地院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的「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未遂罪,分別判刑8月、8月及3月,可易科罰金。
劉男被中國吸收發展組織 判刑8月
劉男經營咖啡、菸酒等生意,104年2月前往中國做生意時,認識一名「(中共)黃姓前官員」而被吸收,劉男返台後,邀約39歲林姓男子,請他介紹現役、退役軍人到中國旅遊,林男約一名陳姓現役軍人告知「如你加入共產黨,即可拿取新台幣50萬元至100萬元報酬」,但遭陳一口回絕。
林男於是透過小學同學38歲蔡男聯繫退役楊姓輔導長,表示「軍人到中國有錢可賺,中國的人還會包辦機票、食宿費用」但楊覺得可疑,便馬上回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