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話「前男友騷擾我」…少女慘遭正宮暴打 當街扯衣露點
張姓高職女學生與同行3名少女,當街毆打男友前任女友,還扯衣害露點,新北地院日前依傷害罪判張女拘役50日。(記者陳慰慈攝)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18歲張姓高職女學生在街頭巧遇男友前任吳姓國中女友,懷疑吳女對外放話被男友騷擾,兩人爆發口角衝突,張女與同行3名少女動手教訓吳女,不但持安全帽毆打她,還扯下她的平口洋裝,害沒穿內衣的吳女「露點」,新北地院日前依傷害罪判張女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可上訴;另3名少女則移送少年法庭審理。
外型姣好的張女發現,男友竟仍和14歲吳姓前女友保持聯繫,曾警告吳女「不要再跟我男友聯絡」,吳女認為是男生主動找她,覺得問題不在自己。判決指出,今年1月16日凌晨1點左右,張女在新北市中和區街頭遇到吳女,因聽聞吳女對外放話前男友還對她「勾勾纏」,情敵相見分外眼紅,一言不和跟吳女爆發衝突,張女與同行3名少女輪流拉扯吳女頭髮,拳打腳踢,張女還持安全帽狠K,造成吳女頭部、身體多處受傷,甚至扯下吳女的洋裝,害沒穿內衣的吳女當場在路邊「露點」,羞得以手遮住裸露胸部。
吳女說,張女叫她不要再跟前男友聯絡後,就與對方斷了關係,沒有對外放話被騷擾;張女到案後坦承動手打人,但否認故意要拉下吳女衣服,讓她裸露身體,後來還有幫她擦眼淚。
吳女另指控張女對她恫稱:「我不會只打你一次,你以為我這樣就會放過你」、「你信不信我會叫其他男生把你幹一遍」等語,但因為只有吳女單一控訴,其他同案少女都沒聽到,加上兩人是在街頭巧遇非張女主動邀眾打人,張女等人涉嫌恐嚇與妨害秩序,檢方先前均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