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騎不算偷? 警痛斥﹕那門子羅輯
2018/03/13 12:30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黃姓男子到網咖消費,見店外一部單車未上鎖起歹念偷騎走,同樣在店內消費的林姓車主發現要價1萬多元的單車不翼而飛急報警,警方過濾監視器鎖定竊賊特癥查緝,在失主報案2小時後在原網咖發現騎贓車折返的黃男,當場逮人,他辯稱借騎當代步工具不算偷,警方則痛斥,這是那門子邏輯。
林姓男子上週下午2點多到北屯區文心路上一家網咖消費,一直到晚間7時許離開網咖準備返家時,才驚見停放店外價值15000元的美利達單車不翼而飛,立即向第五分局文昌派出所報案,警方受理後立即趕往案發地點勘察,探訪鄰近居民訪查民眾並調閱監視器偵辦,取得竊賊影像後研判應常出現網咖附近。
果不其然,員警呂明訓、遲富賢等人當晚九時許再次前往案發地訪查時,發現網咖內一名23歲的黃姓客人雖然換了穿著,但長相與竊賊的特癥相符盤查,原本還矢口否認的黃男在警方提示相關監視器影像後才坦認,並帶同警方到網咖附近的巷弄內起出贓車。
黃男供稱,當天下午消費完步出網咖時見該部單車未上鎖,因有急事欠缺代步工具借騎走,晚間才會再度折返網咖歸還,警方對他的說詞頻搖頭,訊後仍將全案依竊盜罪嫌送辦,林姓車主則對於警方在2小時內破案找回單車稱許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