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14歲小拳王中槍亡 教練涉嫌過失致死3萬交保

檢方認為林男(左)涉過失致死罪嫌,複訊後諭知3萬元交保。(記者彭健禮翻攝)

檢方認為林男(左)涉過失致死罪嫌,複訊後諭知3萬元交保。(記者彭健禮翻攝)

2017/11/26 18:35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新竹縣竹東鎮14歲原住民少年王帝凱與36歲林姓教練、15歲陳姓同學到苗栗縣泰安鄉打獵,不料疑似滑跤後誤觸獵槍板機,自擊腹部身亡。檢警今天相驗遺體,確認子彈是從前方下腹部射入,1顆子彈留在體內,明天將進一步解剖調查;不過,少年使用的槍枝是林男提供,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林男已涉及過失致死罪嫌,檢方今天下午5點10分複訊後,諭知3萬元交保。

苗栗地檢署發言人、主任檢察官陳宏兆表示,經檢察官訊問,林男才坦承,3人上山是攜帶2把獵槍,由王帝凱、林男各持1把,2把獵槍都是林男所有。

林男向檢察官供稱,當時3人在一起尋找獵物,他發現前方草叢有獵物動靜,先開了1槍,王帝凱接著上前去尋找,接著就聽見槍響,他和陳姓少年趨前,就發現王帝凱中槍。但他否認向王帝凱射擊。

林男供稱,他因擔心被罰,所以起初辯稱僅攜帶1把槍。警方今天與林男再度返回事發現場附近,也找到另1把獵槍。

陳宏兆表示,王帝凱傷勢為子彈是從前方下腹部射入,1顆子彈留在體內,將於明天進一步解剖,取出子彈,進行子彈及彈道方向比對,以釐清是否為自擊或遭他人誤擊。

陳宏兆說,但無論如何,林男提供槍械給王帝凱,已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49條,任何人對於兒童及少年不得有的行為之一「供應兒童及少年刀械、槍砲、彈藥或其他危險物品」,涉及過失致死罪嫌;林男經複訊後,諭知3萬元交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