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載挖土機砸死來車駕駛 貨運駕駛業務過失判8月

挖土機從行駛中的貨車上拋出,造成另一輛車的駕駛、乘客1死1傷。(資料照)

挖土機從行駛中的貨車上拋出,造成另一輛車的駕駛、乘客1死1傷。(資料照)

2017/11/16 12:02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真是玩命快遞!林姓貨車司機平日以載運挖土機為業,竟未將後載的挖土機繫固在車斗上,過彎又超速,致挖土機掉落後拋飛,砸死對向來車駕駛。基隆地院日前審結,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他8月徒刑。

判決指出,51歲林姓男子平日以駕駛貨車,載運挖土機為業。今年6月6日下午5時許,他開車載運挖土機,欲運往新北市貢寮區金沙灣附近,途經台二線87公里、右彎路段(往宜蘭方向)時,發生後載挖土機掉落,砸中對向一輛曾姓男子駕駛的休旅車,造成車毀、曾男傷重不治,何姓乘客也負傷。

法院認定,林未將車斗上的挖土機,以鐵鍊等其他方式固定住,加上在過彎時,車速又超過速限60公里,才會造成後載挖土機掉落,造成1死1傷悲劇。

基隆地院審理時,林雖坦承有過失,但只願賠償曾妻與何共100萬元,與曾妻與何的求償金額差距過大,迄今未與雙方和解,法院因此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林8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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