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臉被線香煙頭燙傷破相 求償10餘萬及後續整型
線香的煙頭溫度高,拜拜時持香要特別注意,觸到纖嫩皮膚很難賠。(記者楊政郡攝)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家住高雄的侯姓女大學生,今年8月到台中市東區知名媽祖廟樂成宮拜拜,手持點燃的線香逐廳參拜,當時參拜人潮擁擠,正好楊姓女子與家人也到了華陀廳,楊女在前參拜後徒然回頭轉身,右臉頰觸到侯女線香的煙頭,造成單點二度燒燙傷,楊女破相要求醫美整形初步要10餘萬元,又要後續整型,雙方和解不成,檢察官依過失傷害起訴侯女。
起訴書指出,106年8月2日侯姓女大學生一人到樂成宮參拜,與一般信眾一樣點燃9支線鄉,逐一到各神明廳去參拜,但是樂成宮香火鼎盛,一般白天時間人潮擁擠,線香煙頭不能拿太低,接觸到人的皮膚及衣服都可能發生意外,而到該宮華陀廳,長相清秀的楊女(約30餘歲)與家人也在拜拜,楊女一回頭,右臉頰竟直接觸到侯女的煙頭,雖然短暫一觸,因煙頭如木炭的溫度頗高,立即造成二度灼傷,而且又正在最漂亮的臉部。
偵查期間檢察官希望雙方私下和解,但楊女破相,要求進行醫美及整形,一開始就要10幾萬元,還有後續整形等等,侯女是大學生,調解不成。檢方依過失傷害起訴聲請簡易處刑。
據悉,拜拜用的線香,主要是竹枝(香腳)為主,就如火紅的木炭,點燃後跟香菸煙頭的溫度差不多,煙頭的表面溫度攝氏上百度,焰心可高達攝氏600度左右,如果只是短暫的碰觸,等於接觸到上百度的木炭。
有民眾手臂被線香的煙頭燙到1、2秒鐘,留下永久的傷疤。(記者楊政郡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