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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運將指侵精障女2次 賠120萬獲緩刑

色運將指侵精障女2次,花了120萬元與對方家人和解,獲判處緩刑。(記者林嘉東攝)

色運將指侵精障女2次,花了120萬元與對方家人和解,獲判處緩刑。(記者林嘉東攝)

2017/10/12 18:09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邱姓計程車運將見有精神疾病的小美(化名)在路旁閒晃,竟2度命小美為他口交,再指侵她。基隆地院審理時,邱男花了120萬元與小美家人和解,獲得法院給予緩刑機會。

檢警調查,30歲小美有精神障礙,領有殘障手冊,平日與母同住,卻經常在外趴趴走,讓母親傷透腦筋。

去年12月間,53歲邱姓計程車運將把小美載到偏僻路段,命令小美替他口交後,再以手指性侵小美。

小美回家後,母親發現她羽絨背心沾有血漬,一路往下看,連下體也出血,懷疑女兒遭人性侵,帶女兒到醫院驗傷採證後報案。警方循監視器畫面,找到邱姓運將。

檢警隨後也在小美下體採到邱的DNA,讓邱男百口莫辯。

邱男供稱,他與小美是男女朋友,先前小美也曾幫他口交,去年12月那次是在路上巧遇,才載她到偏僻路邊,先命小美替他口交,再指侵小美。

法院認定,邱男共性侵小美2次,依乘機性交罪各判他1年6月徒刑,應執行2年徒刑,但考量邱男拿出120萬元與小美母親和解,也獲得小美母親原諒,因此判他緩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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