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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耍特權升等見報 富商道歉後又向高鐵列車長求償

台南富商翁茂鍾(右)前年因對黃姓列車長譙「x你娘」遭提告見報後被罵翻,當時鞠躬道歉但現在卻反告黃男讓他名譽受損。(資料照,記者項程鎮攝)

台南富商翁茂鍾(右)前年因對黃姓列車長譙「x你娘」遭提告見報後被罵翻,當時鞠躬道歉但現在卻反告黃男讓他名譽受損。(資料照,記者項程鎮攝)

2017/08/27 22:49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南紡織業上市公司佳和實業(1447)等3家公司的63歲負責人翁茂鍾,前年自稱是「高鐵執行長鄭光遠友人」買自由座升等商務車廂卻拒補票,還譙當時的列車長黃佳帆「幹xx」,遭黃怒告公然侮辱。日前翁獲判賠1萬元定讞,卻轉身反告黃誤導檢警、媒體損害他名譽,要求黃男賠償20萬元,但桃園地院判定黃男免賠,反倒將當初公然侮辱的那句「╳你娘!」加碼改判翁須賠2萬。

翁男前年8月14日晚間10點10分,因沒買到商務車廂因此改買自由座,但上車後向列車長黃佳帆表示:「我是高鐵執行長鄭光遠的朋友,拜託務必幫我找空位。」要求升等到商務車廂,黃男幫他找到空位後,要求他依規定補價差,卻遭翁男抱怨、辱罵及投訴還恐嚇「要搞你、弄你」,最後遭到黃男控告,判賠1萬元。

上訴後,高等法院開庭時,翁男當庭向黃男鞠躬道歉。但據《蘋果》報導,黃男在刑事部分定讞後,再以翁男當時出言恐嚇害其蒙受陰影與巨大精神壓力至今,求償10萬元賠償金。

而翁男則是反告黃男當時誤導媒體與檢警,讓他被指「耍特權坐霸王車」,名譽與精神受到極大損害,求償20萬元。

法官審理認為,黃向檢警提告是行使訴訟權,他陳述事發經過屬善意言論範圍,媒體如何報導此事與黃男無直接關係,日前判黃男免賠,至於翁男罵「╳你娘!」,高院審酌後判翁男須賠黃2萬元,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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