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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檢飛車撞警的男子5萬交保 雄檢這麼說...

男子未繫安全帶遭保大追攔,沿路飆速闖紅燈,撞上剛值完勤務著便服的員警,檢方認雖罪嫌重大,並有逃亡之虞,但尚無羈押必要,諭知5萬元交保。(記者黃良傑翻攝)

男子未繫安全帶遭保大追攔,沿路飆速闖紅燈,撞上剛值完勤務著便服的員警,檢方認雖罪嫌重大,並有逃亡之虞,但尚無羈押必要,諭知5萬元交保。(記者黃良傑翻攝)

2017/07/21 19:17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高市陳姓駕駛未繫安全帶遭保大追攔,竟不顧路人安危,沿路飆速闖紅燈,撞上剛值完勤務著便服的員警,人犯經雄檢訊後,認雖罪嫌重大,並有逃亡之虞,但尚無羈押必要,諭知5萬元交保。

雄檢今指出,陳男前午駕車行經三民區停等紅燈,因未繫安全帶被警攔檢,陳男竟因甫施用毒品,且車上尚存有毒品,恐為警查獲而加速逃逸,沿途闖紅燈、逆向行駛、高速行駛,撞傷經過路口的林姓騎士,經查是十全所員警。

陳男碰撞後又擦撞民宅後失控停車,最後被保大員警壓制逮捕,陳男涉嫌公共危險及轉讓毒品等罪名,昨被解送地檢署,林姓員警員手腳骨折、頸腰椎受傷,昨晚完成手術,幸無大礙。

檢方認為陳男雖於駕車逃逸途中,撞及林姓員警,但林姓員警當時騎自有機車,並非警用機車,也未穿著員警制服,又發生車禍地點於交岔路口,實難認陳男有何「衝撞員警」的故意。

另因警方未以「妨害公務」罪名移送,檢察官難認被告於主觀上,有何故意駕車撞擊人、車;同時審酌逃亡動機,是為讓自己與同車女友轉讓、持有、施用毒品的行為曝光,縱合判定未符刑事訴訟法重罪羈押原因,檢察官諭令5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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