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車騎在人行道或騎樓 北市7/17加強取締
七月十七日起,民眾騎乘自行車,應行駛於慢車道或自行車道,如果違規騎乘於騎樓或人行道,將處以300元罰鍰。(記者陳紜甄攝)
〔記者陳紜甄/台北報導〕台北市交通局今早舉辦交通會報,交通局長張哲揚表示,民眾屆時騎乘自行車時,應行駛於慢車道,以及建有人車共道的自行車道;如果民眾違法騎乘在騎樓或一般人行道,七月十七日起,將加強取締,並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以三百元罰鍰。張哲揚並表示,取締重點範圍以自行車道建置較完整的路段,例如信義路、仁愛路、新生南路、羅斯福路等路段。
今早於交通會報上,交通警察大隊報告,經過六個月的宣導,七月一日起,開始加強取締騎乘於騎樓與人行道的自行車。一聽到明天就要加強取締,市長柯文哲認為時間倉促並說,交通局應再延進行為期兩個禮拜的密集宣傳,才開始取締。經交通局討論後,才改為七月十七日起,加強取締。
據統計,自行車違規取締件數從一O三年的九九六件,增加至一O五年的一七五八件。一O五年前三名違規項目,分別是不依號誌等指示;在人行道或快車道行駛;騎乘時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另外,交大並表示,今年一月至五月,民眾騎乘自行車騎乘在人行道與騎樓,已開立296件勸導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