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劣!出國唸書託男友照顧愛犬 他竟轉送給新女友
連姓女子出國唸書後將飼養的柴犬交給呂姓男友照顧,回台後,兩人決定分手,連女要求呂男把狗還她,呂男推稱「不見了!」卻把狗送給後任的曾姓女友。示意圖。(資料照,記者曾迺強攝)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連姓女子,出國唸書後將飼養的柴犬(名:樂樂)交給呂姓男友照顧,回台後,兩人決定分手,連女要求呂男把樂樂還她,呂男推稱「狗不見了!」卻把樂樂送給後任的曾姓女友,去年10月,連女無意間在寵物網站看到曾女與樂樂的合照,這才發現愛犬根本不是走失,怒告呂男、曾女侵占,新北地檢署認為,曾女不知樂樂是連女的狗,因此今起訴呂男、曾女獲不起訴處分。
100年12月,連女出國唸書,將愛犬交給呂男照顧,102年2月連女求學返國,兩人戀情也喊「ㄘㄟˋ」,連女要求呂男將樂樂還給她,呂男找各種理由推諉不還狗,直至連女找到租屋處,再次向呂男討回愛犬時,呂男卻兩手一攤說:「狗在公園走失不見了!」
連女傷心陪伴6年的愛犬走失,四處張貼尋狗啟示,不放棄找回愛犬的任何希望,去年10月,連女在黑皮愛犬屋網站看到曾女與一隻柴犬的合照,她懷疑這隻柴犬就是樂樂,於是主動透過網路與曾女攀談,曾女說狗是呂男送她的,名字也叫「樂樂」,連女證實自己的猜測沒錯,氣得對呂男、曾女提告。
庭訊時,呂男辯稱,「樂樂是我與連女交往時一起養的,也算是我的,我為何不能送人。」;曾女則說,當初到男友家看到樂樂覺得很喜歡,男友就把狗送給她,指當初帶回樂樂時,狗狗的身體狀態不佳,她花了很多錢帶樂樂去看病,且養了樂樂多年,不願將狗給連女。
因連女出示樂樂購買證明,加上呂男坦承將狗送給曾女,檢方因此依侵占罪將呂男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曾女因不知情,為善意取得第三人,獲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