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車司機操作吊臂不慎砸死雇主 判刑7個月
2017/06/14 22:26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陳姓吊車司機受雇王姓男子吊掛貨櫃屋,卻在操作吊臂時,吊桿突然掉落,當場將王姓雇主砸死,屏東地院法官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陳男7個月徒刑,可上訴。
陳男去年6月4日受雇到屏東縣鹽埔鄉一處農地操作吊車起重機吊掛貨櫃屋,因起重機基盤無法承受吊臂作用力,導致基盤斷裂,吊桿因而掉落,先擊中貨櫃屋,再打中貨櫃屋旁的王姓雇主,王男顱骨破裂,送醫不治。
檢方偵辦後,認為陳男以操作起重機具為業,卻疏於檢視及維護其業務上使用和管理的起重機具,顯有過失,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