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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檢證實:已傳訊陳星並帶回相關物證

補教老師陳星對林奕含案在今晚發出五點聲明,有立委質疑台南檢方尚未傳訊陳星,台南地檢署則表示已依法傳訊過陳星、搜索相關物證,帶回解析。(擷自臉書、網路,本報合成)

補教老師陳星對林奕含案在今晚發出五點聲明,有立委質疑台南檢方尚未傳訊陳星,台南地檢署則表示已依法傳訊過陳星、搜索相關物證,帶回解析。(擷自臉書、網路,本報合成)

2017/05/09 22:25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補教老師陳星對林奕含案在今晚發出五點聲明及立委林俊憲質疑檢方尚未傳訊陳星,台南地檢署回應表示已依法傳訊過陳星、搜索相關物證,帶回解析;林女家屬部分,尚未出面向檢方說明。

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陳建弘表示,針對近日媒體報導陳姓補教老師疑似涉妨害性自主一案,檢方從五月一日上午分案指派婦幼專組專責檢察官偵辦後,陸續展開多項偵查作為,已依法傳喚陳姓補教老師到案說明,並經陳姓補教老師同意,由該署檢察事務官搜索其住處帶回相關物證解析。

至於林姓女子家屬部分,在此期間,南檢多方聯繫未果,檢察官以傳票通知家屬到署說明協助調查,惟家屬仍以辦理喪事為由請假未到庭,南檢充分體諒家屬心情並尊重家屬意願,仍持續與家屬聯繫中,期待家屬能到署說明並提供相關事證以利釐清案情。

陳建弘強調,因此案屬於疑似性侵害案件,為保護相關當事人權益及恪守偵查不公開原則,相關偵查作為依法不便對外詳細說明,且檢察官作為法治國的守護人,需依據法律本於良知、公正、客觀、超然、獨立、勤慎執行職務,對本案定當全力偵辦,務求勿枉勿縱。

南檢表示,上週五送達傳票給陳星,今天陳星到庭說明案情,檢事官並於今天經陳星同意到台北住處搜索,訊後陳星請回、已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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