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緝毒變販毒!惡警販毒、收賄判無期 女友判7年

涉販賣毒品安非他命,男子詹文清(中)今被高院重判十六年徒刑。可上訴。(記者楊國文攝)

涉販賣毒品安非他命,男子詹文清(中)今被高院重判十六年徒刑。可上訴。(記者楊國文攝)

2017/05/02 23:15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緝毒變販毒!前桃園市警局警員陳紀淵,緝毒時勒索毒犯財物、收賄,還販賣勒索來的毒品海洛因,被判無期徒刑定讞,高等法院今針對他幫助持有安非他命毒品部份,判他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陳的女友鄒杏雯販賣安毒部份則判7年徒刑。

同案被告詹文清 重判16年

陳紀淵目前在服刑中,今放棄出庭聆判,另3名同案被告詹文清被重判16年、施俊雄、謝文鋒分別判4年10月、4年徒刑;全案均可上訴。

特別的是,高院宣判後,出現販毒被告淚灑法庭情景。同案被告曾子瓊被控販賣三級毒品,一審被判5年3月徒刑,但高等法院認為,曾女在檢警偵訊時雖承認販賣第三級毒品,但在法院時翻供否認,而檢警並無她的其他涉案事證,今依罪證不足判無罪,曾女宣判後隨即喜即而泣,三度向合議庭鞠躬道謝,引起法庭內一陣騷動。

判決指出,陳紀淵(45歲)和黃志誠(44歲)94、95年任職桃園市龍安派出所期間,因緝毒績效好,被稱為「龍安二人組」,但他們多次以緝毒為名,侵入住宅違法搜索,再以「不要說我沒有做人情給你」為由,強占毒品和財物,事後再將毒品轉賣牟利,獲取不法利益逾百萬元。102年,陳被判無期徒刑、黃被判17年定讞。

此外,陳紀淵因承辦毒品案件,認識毒品人口鄒杏雯,不僅吸收為線民,兩人還成了同居情侶,竟包庇,告知她警局擴大臨檢執行狀況、代藏毒品,鄒女則多次販賣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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