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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利女密友公司5.2億? 英群董座獲判無罪

英群企業官方網站。(記者黃捷翻攝)

英群企業官方網站。(記者黃捷翻攝)

2017/05/01 21:14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曾是全台第一大電腦周邊大廠的英群企業董事長蘇克剛,遭控以英群名義,圖利女密友的中國代工廠5.2億餘元,與財務長戴信雙雙遭士林地檢署依《刑法》背信、《證券交易法》使公司為不利交易罪起訴,但士林地院認為,2廠實際由英群控制,5.2億是補貼2廠營運虧損,並無不妥,判2人無罪,可上訴。

檢方指出,因英群財務報表隱瞞與2廠間的投資關係,才依構成背信、使公司為不利交易罪起訴,如今法院認定2廠實際出資者為英群,英群負擔5.2億虧損部分合法,但也證實英群並未如實申報,另涉《證券交易法》申報不實罪,將於上訴時提出,或研議另行起訴。

檢方起訴指出,英群84年上市交易,蘇男之後為降低生產成本,出資找女密友等人在香港成立紙上公司,負責管理中國2廠,專接英群代工單,以此隱匿英群與2廠間的財務關係,但在97年間因金融風暴,2廠面臨財務危機,蘇男跳過紙上公司,以英群名義直接與2廠簽訂「補貼閒置產能條款」,並於98、99年間補貼2廠5.2億餘元。

由於英群及2廠多名幹部均證稱,2廠成立當時因法令限制,才找他人名義成立,實際上均由英群出資,廠內許多幹部也都由英群派人支援,合議庭認定英群確為2廠的控制公司,簽訂補貼條款並無不妥,且申報不實罪不在檢方起訴範圍內,因此判蘇、戴無罪。

據了解,蘇男因自知違法,曾私下與檢察官聯繫,希望進行認罪協商,但只願意公益捐助,不同意將5.2億餘元返還英群,協商最終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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