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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債族抗議法官濫權 台中地院:誤會

卡債族演行動劇,說陳法官都把他們案件駁回。(記者楊政郡攝)

卡債族演行動劇,說陳法官都把他們案件駁回。(記者楊政郡攝)

2017/04/24 19:43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民間司改基金會、卡債受害人自救會等,繼去年台北司法院抗議台中地院陳秋月法官審理「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案,頻繁的強迫撤回、民眾怨聲載道,今天又到台中地院大門口上演行動劇,諷刺陳法官濫權,江院長也毫無監督作為,除請求將陳法官送評鑑,也希望被迫撤回案件、不正常對待的卡債主跳出來舉發,台中地院行政庭長莊深淵表示,抗議人有誤解,未發現有違法濫權情事,債務人對裁定不服者,可提起抗告,藉由審級制度尋求救濟。

民間司改基金會董事長林永頌律師說,他實在看不下去,卡債者是想透過法律「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由法官協助來減輕負擔,但陳秋月法官自104年9月開始辦理「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案件,不但開庭態度惡劣,動輒強迫撤回案件,不撤回也是「駁回」更生,曾有一件准予債務人破產宣告,但卻要求債務人要再付出60萬元給銀行,這是額外負擔,還不是一樣欠債,民眾怨聲四起。

該基金會提出(參附表3),台中地院陳法官與林法官更生案件裁定情形,還有(參附表4),台中地院民事消債案件收結情形。林永頌律師說,竟然案子到陳法官手裡,不是「被」撤回就是「迫」撤回,從附表4可以看出台中地院這幾年來案件的「撤回」「更生」的消長,讓這個法律的美意蕩然無存。

台中地院回應:他們未發現法官濫權違法情事,該院已建置完善機制,充足照料債務人訴訟權益,抗議人指陳本院「債清機制失靈」云云,尚有誤解。

陳法官開庭前皆作足準備,並本於閱卷、庭訊所得,就債務人之健康、年齡、生活收支及家庭結構等一切情狀,當庭向債務人、代理人詳加說明消債條例各項清理程序及免責與否事由之差異,以充分提供訴訟及經濟上之資訊,並審酌債務人之庭訊情況,於徵得債務人之同意後,轉介至法律扶助基金會臺中分會,尋求法扶律師之輔助,並無抗議人所指違法濫權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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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會提供附表3、4。(記者楊政郡攝)

基金會提供附表3、4。(記者楊政郡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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