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會議》防媒體影響偵審 4委員提案修《衛星廣播電視法》
2017/04/15 09:45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司改國是會議今由第一分組進行第2次增開會議,包括小燈泡媽王婉諭等4名委員會前共同提案指出,我國對於傳播極快的網路報導及有線電視台,缺乏報導司法案件的規範,因此建議在《衛星廣播電視法》及研擬中的「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中加入相關規範。
該份由王婉諭、林照真、姚崇略及張文貞等4名委員送交的提案,共提出2項具體主張,其一就是主張在《衛星廣播電視法》及研擬中的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中,加入「尚在偵審中之訴訟事件,或承辦該事件之司法人員或有關之訴訟關係人,不得評論、不得報導禁止公開訴訟事件之辯論」條文。
其二,則是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訂定統一標準作業程序,讓第一線工作的媒體從業人員可以清楚理解對司法案件報導及評論的標準及界線,並引進「共管」制度,提升媒體處理司法新聞之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