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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死地下錢莊股東判10年 通緝犯落網喊冤

翁男等人在死者蔡郡朋後頸處,刺「蔡賊仔」3字羞辱。(資料照,記者吳仁捷翻攝)

翁男等人在死者蔡郡朋後頸處,刺「蔡賊仔」3字羞辱。(資料照,記者吳仁捷翻攝)

2017/04/14 20:59

[記者陳恩惠/台北報導]新北市34歲通緝犯黃冠銘,多年前涉及虐死同為地下錢莊的股東蔡郡朋,依傷害致死罪判處10年,黃棄保逃亡遭通緝,今天下午在台北轉運站,正欲搭車南下繼續逃亡時,遇台北市保安大隊警員攔查,黃嫌落網時疾呼「冤枉啊,大人!」否認動手凌虐,表示蔡男是他先發現昏迷,主動將他送醫救治,又說他有不在場證明,警訊後將他押解歸案。

警方說,這起虐殺案發生在民國101年11月新北市中和區,地下錢莊翁姓老闆指使4名手下,拘禁私吞公款的股東蔡郡朋3個月,以菸頭燒燙下體、用筆及刀在蔡男後肩部刻字「蔡賊仔」等5大酷刑凌虐,致蔡傷重不治,翁重判13年,其餘包括林琮凱、黃冠銘、應德昌及楊皇慶等4人,分別被判10至12年不等徒刑,其中黃冠銘判10年定讞,卻未按時入獄服刑,2年前遭新北地檢署發佈通緝。

北市保大五中隊多名員警,今天下午依例在北市承德路一段209號的台北轉運站內執勤,發現黃嫌見警立刻別過頭,倉促步行欲離開前,又看了警察一眼,當然引起注意,員警趨前盤查表示「先生,可以看一下證件嗎?」黃嫌拔腿欲跑,當場被攔下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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