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會議》提升辦案技術 成立司法科學委員會列議題
司法院大廈。(記者陳慰慈攝)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一分組於今天上午9時在司法院舉辦第一次增開會議,委員陳龍綺、黃致豪、趙儀珊、李俊億提案,建議成立國家級司法科學委員會,負責政策、教育與認證事項,以強化司法發現真實的能力、減少冤獄發生。
台灣目前並無國家級司法科學機關,對於科學在司法領域的應用及限制,無現代化的規範,4名委員認為,目前台灣有關司法科學教育(包含鑑識科學、行為科學等)實際上極為欠缺,因此提案討論,應制定並推動司法科學政策,提升總體科學證據品質;整合並推廣各級司法科學教育;制定並執行相關實驗室與專家認證規範與證照制度。
4人並提出9大具體改革方案,一、使用先進的檢驗科技,加強法醫與鑑識效能。二、規劃鑑定人之教育訓練與證照制度、推動實驗室認證、建立司法科學鑑定準則與標準程序、檢討瑕疵鑑定。三、推廣司法科學教育,減少司法誤判。四、制定證物保管規範。五、配合引進專家證人制度,建立司法科學社群。六、建構以實證本位與最佳實施為基準的司法科學教育指導原則。七、建構偵查與審判司法科學之分野;完備司法科學體系—納入司法行為科學(心理學、精神醫學、腦神經科學)與鑑識科學。八、推動司法實務工作者(審檢辯)在職司法科學教育與訓練。九、推動中等學校以上(高中、大學、研究所)普及司法科學教育。以提升科學辦案的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