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園兜售槍彈被舉發 警扮買主殺價成交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有沒有搞錯?台中市柯姓男子向朋友兜售槍彈,雙方約在台中市北屯區的卅張犁公園交槍,柯嫌卻被朋友舉發,台中市警局刑警大隊偵一隊假扮檢舉人的親戚一起買槍,還殺價3萬元,以6萬元成交,柯嫌興沖沖交槍時,警察表露身分逮捕他,他說,選在公園交槍,不是他膽大妄為,而是熟悉此地環境,他願意合作,希望「明天就能出來」,檢察官裁定10萬元交保,他得償所望。
市警局刑大偵一隊接獲檢舉,指36歲的柯姓男子兜售改造槍彈,警方遂透過檢舉人向柯嫌買槍,柯嫌約在本月4日晚間7時,在北屯區太原路卅張犁公園的一顆大石頭旁交槍,該公園對面有一佛教道場與一家超商。
警方分成兩組人,一組假扮檢舉人的親戚,一起鑑定槍械,另一組人埋伏,埋伏時間是交槍前1個半小時,柯嫌則在交槍前半個小時抵達現場,但他很謹慎,沒有立即下車,而是在周圍兜圈觀察環境,他先把車停在超商前張望一陣子,又驅車轉彎到佛教道場前停車,再度觀察狀況,確認沒有異狀,才把車停在太原地下道旁,徒步約50公尺交槍。
柯嫌先出示隨身攜帶的5發子彈,向檢舉人與警察表示,仿貝瑞塔改造手槍1枝、子彈5發,他想賣9萬元,但警察認為太貴,他主動降價,希望能以6萬元至7萬元成交,雙方討價還價之後,以6萬元成交,當他要帶警察去車內拿槍時,警察表露身分逮捕。
選在人來人往的公園交槍,警方認為柯嫌「膽大妄為」,柯嫌說,不是他膽子大,而是他雖住在南區的中興大學附近,卻很熟悉卅張犁公園環境,他宣稱槍彈不是他改造,而是他幫一位朋友兜售,他願意合作供出案情,希望翌日就能交保走出地檢署。
警方將他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法辦,不過,並無證據顯示他改造槍械,台中地檢署檢察官依持有槍彈裁定10萬元交保,他如願交保獲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