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令麟求解除境管 法院駁回
王令麟申請解除境管,遭到法院駁回。(資料照,記者張嘉明攝)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前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因掏空力霸、東森集團被判刑3年10個月入獄,但在獄中又被控行賄監所官員,前年11月遭裁定限制出境、出海等強制處分至今。王日前聲請解除限制境管,台北地院上月23日開庭審理;當庭他雖準備多達62張投影片,主張將他限制出境將是國家損失,但法官認為於法不合、予以駁回,維持原裁定。
裁定書提到,雖王令麟一再認為,長期對他限制等處分已違反比例原則,且他也自認從未妨害官司進行,同樣不須遭限制出境,若真無法解除限制出境、出海,也盼能解除限制住居、赴警局報到等處分。
但法官表示,因行賄案被起訴相關人等多達22人,但至今僅5人交互詰問,且王令麟仍就部分證據主動聲請調查、也因案假釋中,因此仍有羈押原因,只是無羈押必要而未押。再者,為保全案件順利進行審理,仍有限制王出境、出海、住居,並在每週一上午8時至10時間赴派出所報到的必要,也不得接觸同案被告、證人或其親人等。
法官也說,王令麟若有短期出國的必要,也可向法院聲請短期出境,且王也自承家有93歲老母需人陪伴,因此被告留在國內並限制住居均未違反比例原則,駁回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