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同窗連手行竊 做9次無本生意被逮
〔記者廖雪茹/新竹報導〕新竹縣33歲的林姓和許姓2名國中同學,今年2月起,9次開車到一家資源回收場,趁場內人手忙碌,竟分工合作,一邊偷搬場內廢汽車電瓶到車內,一邊又假裝搬下廢電瓶混充,再大搖大擺過磅後領現金,但最後一次終被發現;兩嫌18日拿銅線準備換錢時,當場被警方攔下,經一番抗拒拉扯後被逮捕送辦。
竹北警分局表示,林嫌(有竊盜、傷害、恐嚇及詐欺前科)、許嫌(有毒品、毀損、公共危險前科)為國中同學,但兩人不務正業,多次開車到新竹縣台一線旁的資源回收場內,利用停車角度的視覺阻隔,以及回收場人來人往的忙碌情況,兩人下車後,由林嫌偷搬回收場內推放在廢電池區的汽車電瓶到自己開來的汽車邊,並打開車門,一來做為掩護,二來假裝是自己從車內搬下車的,期間還會從自己車上搬下電瓶來混充。
就在林嫌偷搬電瓶的同時,許嫌則是不慌不忙走到磅區,向簡姓老闆借推車載林嫌偷得的電瓶,兩人再大搖大擺推給老闆過磅,並由許嫌到櫃檯領現金。另一方面,林嫌將過完磅的電瓶放上推車再推回廢電池區,假裝要放回去,卻趁老闆不注意,離開前再次偷搬電瓶放回自己車上。
警方調查,林嫌等兩人日前又以同樣手法行竊,但被回收場員工及老闆逮個正著,當場要回電瓶後兩人離去;老闆心有不甘報案,經湖鏡派出所調閱監視器,驚訝發現兩嫌自2月起聯手犯下9次無本生意,做無本生意。
警方說,全案正在調查蒐證階段,林許2嫌18日竟再度拿剝完皮的一袋銅線到回收場販賣,老闆立即報警,並不讓兩嫌離開,因毀損案已被桃園地檢發佈通緝的許嫌,央求老闆放行,雙方僵持期間,湖鏡所所長張傑凱和新工所副所長吳少白等人趕到,包圍兩嫌,許嫌還一度抗拒與警方發生拉扯不肯就範。
警方說,兩嫌被帶回警所後,還裝傻辯稱電瓶都是從車上拿下來販賣,否認行竊,直到員警出示監視器畫面等證具,兩人才坦承犯行,但否認銅線是偷的;其中,林嫌說因右手截肢裝義肢,找不到工作才出此下策,但竊盜終究是犯罪行為。警詢後,除將許嫌隨案移送,也將全案依竊盜罪嫌函送偵辦,再擴大繼續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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