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硬闖平交道不滿挨罰申訴 慘遭監視器打臉
馮婦強闖成功陸橋下的平交道,被警方開罰4萬5千元。(記者吳昇儒攝)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一名馮姓婦人去年5月中旬騎機車違規穿越仁愛區成功路平交道時,被鐵路警察攔下開罰。婦人不滿被重罰4萬5千元,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認為自己騎過平交道時,柵欄尚未放下,希望法官撤銷原處分。基隆地方法院法官調閱案發時的監視器卻發現,警報器已經響了10秒馮婦才騎車穿越平交道,明顯違法駁回告訴。
馮婦向法官表示,自己家境清寒還獨自育有一子,案發當時通過平交道後,被躲在石柱後面的警察攔下,說自己闖平交道,但是柵欄還沒有放下,應該沒有違法,本來想說不要跟警察先生爭執,幾百塊的罰單自己繳一繳就好,怎知卻高達4萬5千元,自己實在繳不出來,希望法官能夠撤回原處分。
開單的郭姓警員則向法官指稱,馮婦通過平交道時,警報器已經響10秒,直到柵欄放下剩下40度時,她才縮頸通過,非常危險,且依規定聽到警報器響就該停等,不能通過平交道。
法官調閱監視器發現,警報器響了之後,婦人才冒險通過平交道,警方開罰並無缺失,判馮婦敗訴,維持原處分。
該處還有立標誌提醒用路人,警鈴響起及閃燈亮時應立即停車。(記者吳昇儒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