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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馬獎女評審涉嫌偷竊 法庭上哭訴自己無罪

女影評人老嘉華曾擔任過金馬獎評審,她涉嫌偷走價值7800元的長夾,一審遭判決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12萬元,但她不服上訴。(中央社)

女影評人老嘉華曾擔任過金馬獎評審,她涉嫌偷走價值7800元的長夾,一審遭判決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12萬元,但她不服上訴。(中央社)

2017/03/12 11:06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女影評人老嘉華曾擔任過金馬獎評審,她涉嫌於去年3月15日在台北巿微風廣場的書店,偷走售價7800元的女用長夾,店家經調閱監視器後報案,警方逮捕老嘉華後未查獲贓物,此案經法院一審判決老嘉華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12萬元,但她不服上訴,在高等法院法庭哭訴她沒有犯罪,自己是真的無罪。

據《中央社》報導,老嘉華在一審時指出自己當天在書店內並無偷竊,可能是拿起皮夾後就放在店內某處,沒有將長夾帶離書店。老嘉華辯解,她曾經是大型報刊的影藝版主編,並參與拍攝知名電影,改編劇本也入圍金馬獎,更擔任過金馬獎評審,還在週刊上寫特約專欄,所以毫無偷竊長夾的動機。

不過一審法院依照監視影帶晝面,認為她的確有拿走皮夾,宣判她犯下竊盜罪。老嘉華不服決定上訴,日前在高等法院庭訊時,她聲淚俱下地提及自己的名譽、工作和生活都毀了,但她真的沒有犯罪。高院針對此案將在3月22日進行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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