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邀舞遭拒 惡友猥褻好兄弟馬子
男子與好友及女友前往夜店,竟趁機猥褻好友的女友,被台北地院判刑10月。(資料照,記者黃欣柏攝)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27歲的朱姓男子,去年8月與魏姓好友及其女友真真(化名)至信義區夜店跳舞喝酒,朱男竟對真真起了色心,邀真真共舞遭拒後,假意帶真真去找男友,卻把她帶至暗巷伸出狼爪,不但試圖親吻真真,還將手伸入真真的緊身裙內,撫摸其臀部及大腿,真真嚇得大叫「你在幹嘛?」反抗逃離,台北地院日前依強制猥褻罪判朱男有期徒刑10月,可上訴。
開庭時,朱男否認犯行,辯稱是真真自己同意跟他一起離開夜店,親吻、撫摸真真臀部、大腿時,真真也沒有抵抗,他並未強迫不讓真真離開,後來還陪她回夜店找男友。
法官勘驗現場監視器畫面,朱男與告訴人間確有拉扯等動作,告訴人也快步跑離現場,加上魏男另一名友人也證稱,魏男及他當下得知後與朱男發生爭執,法官因此認定朱男辯詞不可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