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追求女子遭拒竟企圖毀了對方名譽

熱熔膠,示意圖。(資料照)

熱熔膠,示意圖。(資料照)

2016/12/14 10:40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39歲蔡男因追求廖姓女子遭拒,竟然在網路上抓了一張不明身分小孩受虐照片,然後與廖女照片放一起,發表該女虐待小孩,小孩全身傷痕急待救援,請大家轉發該訊息,引發台中市社會局介入調查,結果都不是事實,台中地院法官依誹謗罪判處拘役40日。

台中地院判決書指出,屏東縣蔡姓男子在台中地區認識廖女,對廖女展開追求,但廖女明確拒絕而惱羞成怒。104年8月蔡男進入臉書社群網頁,發表圖文並茂的文章,內容「請大家救救這個小孩,被照片裡的媽媽(指廖女)以熱熔膠打手臂,不當管教小孩,小孩全身是傷就是證據」,然後附上不明身分小孩照片及廖女照片,請網友轉傳該訊息救救小孩。

而該訊息引發台中市社會局指派社工介入調查,結果查無此事,小孩與廖女完全無關,小孩的身分也無從查起,蔡男才說小孩照片是從網路上隨便抓下來。

法官認為被告惡意攻擊告訴人名譽,造成告訴人名譽受損,事發後又未能取得原諒,法院審理時坦承犯行,判處拘役40日,以示懲戒。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