賤男偷手機逼「炒飯」 得逞還要錢
2016/12/06 13:47
〔記者王駿杰/新竹報導〕一名27歲周姓賤男透過交友網站認識女子小穎(化名),雙方以LINE聯絡,相談甚歡,今年1月間周男邀小穎到湖口住處,竟趁她如廁時將手機偷走,以散佈手機裡私密照為由,逼小穎和他「炒飯」,還串通李姓友人對她恐嚇取財,小穎不堪其擾向警方報案,才使周男的惡劣行徑曝光。
經查,周男趁小穎如廁時將手機偷走,發現裡面竟有小穎的私密照片、影片等檔案,便將檔案複製到另支手機。小穎擔心手機內私密照、影片外流,焦急向周男催討,未料周男卻以此要脅說「是否歸還手機,要看妳的誠意」,逼小穎只能隱忍和他「炒飯」。
但周男並沒歸還手機,反與李姓男子(另案審理)策畫,用李男的LINE帳號和小穎聯繫,恫稱「聽說周手上有很多妳的照片、20張1個影檔、那妳慘了」和小穎索討6千元,使小穎心生畏懼,向警方報案,警方今年2月初將李、周兩男逮捕,還另起獲安非他命毒品。
法官審理時,周男坦承犯行,法官認為,周男正值青壯,不知勉力謀事,循正途獲取財物,反而犯下竊盜行為,取得被害人手機的私密照、影片,對被害人恐嚇取財,且為滿足私慾逼迫與被害人發生性行為,造成被害人身心不可抹滅的傷痛,影響其人格發展與健全心理,審酌依強制性交罪判3年2個月,另竊盜罪判4月、妨害電腦使用罪判6月、恐嚇取財未遂罪5月,應執行有期徒刑一年,得易科罰金36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