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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避違停車輛輾斃路倒醉客 違停車主同列被告

林男酒醉路倒躺在廟口夜市周邊的轉彎處,被何男輾過(記者吳昇儒翻攝)

林男酒醉路倒躺在廟口夜市周邊的轉彎處,被何男輾過(記者吳昇儒翻攝)

2016/12/02 14:04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車子別再亂停了,發生事故小心變被告!52歲林姓男子今年5月13日凌晨酒醉路倒在基隆市愛四、仁三路口轉彎處,慘遭何姓男子駕車輾過,傷重不治身亡。但調查人員卻發現,何男是為了閃避違停的計程車及小貨車,才間接輾斃林男,今將兩名職業駕駛一併列為被告,依涉犯業務、過失致死罪將3人起訴。

何男知道車子輾到人後,立刻報案並請救護車將林男送往醫院搶救,但因為多重創傷性休克不治死亡,警訊後依過失致死罪將何男移送法辦。

檢警調查,案發地點愛四路屬於雙線道,被輾斃的林男躺在轉彎處,靠近左側車道,但案發當時,楊姓計程車駕駛及阮姓小貨車駕駛違規將車輛停放在右側車道上,肇事的何姓駕駛只能靠近左側行駛,加上要注意右車違停車輛,才會撞上倒地的林男,將違規停放車輛的駕駛均列為被告。

檢察官認為,何男未注意車前狀況,撞上路倒的林男,依過失致死罪將他起訴,另兩名職業駕駛,違規停放車輛,影響駕駛視線是肇事次因,依業務過失致死,一併起訴。

據悉,何男行經該處之前,有另一輛車看見林男倒在路旁,隨即倒車閃避,因此未輾過林男,而何男未注意車前狀況,才會撞上。

基隆市警交通隊交安組長李文雄呼籲,車輛行經轉彎處時,要減速慢行,並注意車前狀況;停車時也要注意是否違規,否則吃上官司得不償失。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林男被輾過後,留下救護人員擦拭的紗布及部分血跡(記者吳昇儒翻攝)

林男被輾過後,留下救護人員擦拭的紗布及部分血跡(記者吳昇儒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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