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說好的冬湯呢? 別墅被抓16項瑕疵 建商賠1億

新店一處別墅社區在交屋後,住戶發現許多廣告中的設施都付之闕如,集體求償後,新北地院判建商賠償1億1800萬餘元。(資料照,記者陳慰慈攝)

新店一處別墅社區在交屋後,住戶發現許多廣告中的設施都付之闕如,集體求償後,新北地院判建商賠償1億1800萬餘元。(資料照,記者陳慰慈攝)

2016/12/01 21:27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新店區一處別墅社區住戶,認為建商廣告不實,如宣稱溫泉會館有「冬湯」及「各大門臉部辨識系統」等,結果交屋後竟沒有,集體求償;新北地院依鑑定報告認定共有16項瑕疵,判建商賠償合計1億1800萬餘元,可上訴。

本案共有28位住戶含公司提訴指出,建商在96年間推出預售案,宣稱聘請英國百年歷史建築師事務所打造,住戶享有近千坪溫泉會館場域、6000坪生態花園,獨棟500坪溫泉休閒會館、游泳池等,總價6000萬起跳,他們被廣告吸引購買,但公共設施迄今仍尚未完成點交,羅列21項瑕疵,求償1億3000多萬。

建商主張,雖有推出住戶所提的廣告,但應以建物買賣契約為準,至於住戶指控的21項瑕疵,並非事實並一一反駁,其中,溫泉休閒會館有提供長方型游泳池及圓形溫泉SPA,就是廣告所述的「冬湯夏泉」,另外,大門臉部辨識系統是樣品屋的裝設,給購屋者裝潢設計的建議,非買賣契約內容,且契約內也沒記載各住戶門口都要安裝。

法官認定共16項瑕疵,如游泳池水源非溫泉水,加溫設備不足,冬天不具運作功能,會館現場只有按摩浴缸,無烤箱、冷熱水池,各住戶大門未設置臉部辨識系統,步道、車牌辨識系統沒完成、未設置影像對講機等;至於另一間被告的建商只是投資方因此免賠。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