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獨子當車手被虐死獲判賠165萬
2016/11/09 12:29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台中市18歲林某與廖男私吞詐欺集團犯罪所得55萬,遭許曉匠姊弟等多人拘禁逼供,9天期間被輪流拷打,以火焰槍、煙蒂燙、還塞大便給林吃,手段殘暴不忍逐睹,林男被虐死後,廖男脫逃報警,許曉匠、許明旺、林志鴻、盧政霖等4人被19年6月至20年徒刑,民事法庭判決4人連帶賠償林男家屬165萬餘元。
刑事判決書指出,被告23歲許曉匠、20歲許明旺姊弟等人在104年12月加入「劉」詐欺集團,邀廖姓少年加入車手工作,廖姓少年私下常與本案18歲死者林泓佑一起行動,105年初兩人竟共謀黑吃黑,元月11日提領贓款55萬元後逃逸,竟拒絕與上線許明旺等人聯繫。
集團主嫌「劉」要求許明旺一定要追出贓款,許明旺即與同夥許曉匠,同月21日抓到廖、林,把兩人拘禁太平區住處儲藏室,連日輪流毆打逼供,27日林泓佑被打得脫糞,失去自主能力,盧嫌還命廖姓少年撿大便塞給林某吃下去,林男當場斷氣,廖看到林斷氣,奔出屋外向路人借手機報案。
本案刑事部分法官依傷害致死等罪嫌判許曉匠、許明旺、林志鴻各20年徒刑,盧政霖判19年6月徒刑,2年少年犯移送少年法庭。
而被害家屬請求賠償1024萬元,但法官衡量雙方身分、資力,精神慰撫金降為150萬為適當,另喪葬費15萬餘元,總計要賠償165萬9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