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虐殺貓 陳皓揚判刑10月罰35萬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已被退學的台灣大學澳門僑生陳皓揚,去年曾虐殺台北市街貓「大橘子」,今年又再度虐殺新北市貓咪「斑斑」被逮,激起民憤,事後被依違反動物保護法起訴。台北地院今(13)天下午宣判,認定陳皓揚犯罪事實明確,處有期徒刑10月,得易科罰金併科罰金35萬,仍可上訴。
去年12月28日,北市警方獲報「大橘子」遭虐殺,31日迅速逮到兇手陳皓揚;他承認犯案,台大校方事後也發表聲明提到,除「深表遺憾與抱歉」外,也「已對陳同學進行懲處」、「對陳同學進行心理輔導」等。陳皓揚本人也發表道歉聲明,承諾「未來我會擔任志工工作去服務社會,向社會大眾彌補我所犯下的過錯」。
虐殺「大橘子」一案尚在偵辦中,檢方雖裁定5萬交保,但這金額顯然無法使陳皓揚獲得警惕,接下來換「斑斑」受害。
「大橘子」案今年5月才起訴,尚在院方審理階段;今年8月2日,陳皓揚竟又再度虐殺文山區某餐廳店貓「斑斑」。當月16日開庭時,陳皓揚供稱,「大橘子案被起訴,即將開庭,因殺貓可以洩除壓力」才犯案,但已知錯,盼能輕判。訊後,陳皓揚的保金也加保至15萬,共來到20萬。
當天,庭外人士早已按奈不住情緒,見陳步出法庭就是一陣亂打、猛捶,甚至摳鼻、摳眼,現場也造成法警受傷;後在警方與台大校方人員強力護送下,陳才得以脫身,但上車前陳已慘遭教訓。
今年8月30日,因涉嫌連續虐貓,陳皓揚慘遭台大勒令退學;根據台大校規,雖陳已修畢所需學分,但不會取得畢業證書,未來只能申請修課證明。全案今天下午宣判,陳本人未出庭聆判。
陳皓揚虐貓大事紀
●104年12月28日,北市警方獲報指,指溫州街發生「大橘子」慘遭虐殺,監視器畫面顯示,兇手是陳皓揚。
●104年12月31日,陳皓揚承認犯案。
●105年1月3日,台大校方發表道歉聲明;同日適逢「大橘子」頭七,上百網友要求將陳生退學。
●105年1月4日,陳皓揚被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函送台北地檢署,列為今年第1號偵字案。
●105年1月7日,陳皓揚首度以被告身分就訊,除承認犯案外,也想向愛貓人士道歉,並願意接受法律制裁。
●105年1月18日,陳皓揚遭校方記2大過、2小過;陳生也發表聲明提到,未來願擔任志工,彌補過錯。
●105年5月17日,陳皓揚被依違反動保法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
●105年8月11日,陳皓揚再傳虐殺斑斑。
●105年8月16日,陳皓揚首度在台北地院出庭,引起民憤,慘遭追打。
●105年8月30日,陳皓揚遭退學。
●105年9月2日,陳皓揚因虐殺「斑斑」,遭追加起訴。
●105年9月22日,陳皓揚案二度開庭,陳生求輕判。
●105年10月13日,陳皓揚案宣判。
相關影音
遭退學的台灣大學澳門僑生陳皓揚,涉虐殺街貓「大橘子」及「斑斑」被依違反動物保護法起訴。台北地院13日下午宣判,認定陳皓揚犯罪事實明確,處有期徒刑10月,得易科罰金併科罰金35萬,仍可上訴。每天餵養台大流浪貓「大橘子」的法國籍女老師王嫻如對判決感到失望。(記者劉信德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