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K後122刀殺死小女友 男子判20年
2016/10/04 11:57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嘉義一名張姓男子拉K後,與15歲小女友小蓉(化名)吵架,竟拿剪刀和瓷盤碎片猛刺小蓉,刺到剪刀柄脫落,造成小蓉身上傷口多達122處,終因流血過多死亡,最高法院維持台南高分院見解,依殺人等罪,判處張男20年徒刑確定。
判決指出,擔任電子遊藝場開分員的26歲張男,透過網路結識小蓉,兩人交往成為男女朋友,張男去年3月14日下午在家裡,將混有K他命的香菸拿給小蓉抽,還和小蓉性交兩次,當天晚間7點,張男拉K後精神恍惚,和小蓉大吵一架,張母聽見激烈吵架聲連忙報警。
警方到場時,張男全身赤裸、手剪刀柄和警方在樓梯間對峙,警方壓制張男後,發現小蓉血肉模糊,已氣絕身亡。
庭訊時,張男承認犯行,但未和小蓉家屬和解,台南高分院合議庭認為,張男拉K,導致辨識能力降低,而檢方無法證明張男拉K前就想殺害小蓉,因此依殺人罪判處張男18年徒刑,另外,張男轉讓K他命和與小蓉性交兩次,各判處7月和兩個10月徒刑,合併執行刑為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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