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房東張淑晶不賠錢 她用這招......
2016/09/21 09:26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惡房東張淑晶再出招!她上月才因強扣施、張2名女房客租押金,被台北簡易庭判賠,需返還房客新台幣5萬2,100元,但她不服,提起上訴。簡易庭同意上訴,但同時裁定張淑晶須在收文5日內,先繳納二審裁判費1,500元,案子才可繼續在台北地院民事庭審理。
全案起因於,張淑晶將一處房租給房客,先收5萬3,700元的租金、保證金等,但隨後以「房間漏水,等待工人修繕」為由,提供另處房給房客,但房客不從,雙方鬧上法庭。簡易庭認為,張淑晶開庭時答辯無理,在扣掉房客使用另間房3天、需繳納1,600元房租情況下,判張淑晶須返還5萬2,100元。
上月18日,判決曝光後,受害施女也出面大吐苦水;她說,當時要把鑰匙還給張淑晶,但張淑晶不願點交,反提出4萬賠償金;接著是2間房違約金、帶媒體爆料等部分,也要錢,總共要20餘萬。對於獲賠5萬2100元,能否順利拿到,她直言「希望渺茫」。
施女也說,本案開庭後,聽律師說,張淑晶態度「惡劣」,有時是不斷爭執,內容皆是要房客賠償,有時會提出奇怪理由,包括身體不舒服。當時施女說,全案雖已在簡易庭判決,但張淑晶恐已脫產,很不甘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