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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過不租 被求償20萬 姊妹花告贏惡房東

    2015/03/20 06:00

    〔記者謝君臨、吳張鴻/新北報導〕張淑晶昨交保時,聲淚俱下,指責房客「沒良心,很可惡」,曾向張淑晶租屋的施小姐昨出面指控張女「帶看A屋、交付B屋」、「剋扣坑殺」等惡行;另一女房客的男友小豪(化名)則說,張女2年內興訟74起,還自誇沒告輸過,但「我們就告贏過她」!

    施小姐說,今年元月25日,她與女兒前往新北市中和區員山路某公寓的出租套房看屋,當晚隨即下訂,但等到2月初要入住時,張卻說該屋因前房客不當使用正在裝修,請她暫時入住另一間雜亂套房,屋內舊床墊還散發出一股霉味,就像傳聞中「死人睡過的床墊」。

    施小姐指出,舉凡房內任何物品都需另外收費,電視要收500元、電卡1500元、鑰匙加磁釦也要500元,沙發要租2500元,要張女搬走舊沙發,還要1700元搬運費。

    施女說,目前她已和其他30多名受害房客組成自救會,今天下午4點,將先透過台北市大安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調解。

    另一名女房客的男友小豪則說,去年7月,女友和妹妹要去租張女位於新北市板橋區五權街的5樓套房,張女要求2人先簽下租賃契約,她們不疑有他簽約,隔天卻被帶去看6樓違建頂樓加蓋。

    姊妹倆表示不租了,張女對兩女提告,連她們在租約上填寫的2名聯絡人、也就是父親與小豪一併告上法院,要求賠償近20萬元,小豪以「租約上寫著5樓,卻帶她們看6樓,租約不成立」反駁,檢察官最後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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