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員玩人妻 判賠30萬遮羞費
2016/08/23 13:55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莊姓偵查員與舊識許姓人妻上摩鐵,被莊妻在他手機發現許婦裸照,但莊員矢口否認,莊妻於是告知許婦丈夫內情,因而對簿公堂,高雄高分院判決莊員賠償卅萬元遮羞費。
據了解,去年初,莊員妻子在他手機發現許姓婦人裸照,但莊員否認有姦情,莊妻只好把照片寄給許婦丈夫楊男,許婦經丈夫多次追問下和盤托出,坦承與莊員二度上摩鐵「嘿咻」。
楊某不甘被戴綠帽,控告莊員通姦罪,並附帶民事賠償一百萬元慰撫金。莊員則稱,與許婦是舊識,僅一般朋友,上汽車旅館休息聊天,否認「吵飯,況且檢方也處分不起訴。
二審合議庭法官指出,據許婦傳給莊員下半身裸照及莊妻指述,認定二人確有二次「辦事」,並審酌兩造社會地位和收入,認為賠償卅萬元比較合理,維持地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