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摩鐵處理車禍?員警和人妻「開房間」 判賠20萬
2015/12/10 12:17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處理車禍,竟變成摩鐵開房間?新北市王姓交通警員,被控3年前處理許姓男子太太的車禍,而發生戀情,許男去年跟監發現王男和許妻深夜親密進入摩鐵後報警,但未查有通姦情事,許男仍對王男提出妨害家庭刑事告訴,雖獲不起訴處分,民事部份,高等法院認為,王男未迴避瓜田李下之嫌,深夜在摩鐵房間和許妻以坐臥聊天的互動,已侵害許男配偶權益,今判王男應賠20萬元確定。
判決指出,王姓警員辯稱,許妻和他僅是保險業務和客戶間的關係,並非男女朋友,當天陪同許妻入住摩鐵,是因為她因公必須在外投宿,才介紹她前往該摩鐵住宿,兩人當時僅是聊天,並無逾矩或性交行為。
王男審理時曾改口稱,許妻向他反映丈夫有家暴行為,拜託他介紹摩鐵投宿,而許男夫妻當時早已感情不睦,和他毫無關係。
但高等法院審理認為,王男明知許妻是已婚婦人,去年3月27日深夜還和她共處摩鐵房間約50分鐘,許妻也承認兩人或坐、或臥聊天,從其互動情形,可見已逾一般朋友關係,並打臉王男說,若知許妻被家暴,應將她轉介到家暴中心或社福單位才合理,綜合認定王男已侵害許男配偶權益,判應賠20萬元確定。
許男和許妻7年前結婚,在本案去年3月底發生前,許男和許妻早於同月7日向法院申請調解離婚,同年5月15日辦妥離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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