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紙未驗出精液 夫控妻通姦不起訴
已婚陳姓女子因工作結識王姓男子,某日,陳女帶著5歲女兒與王男至摩鐵「談生意」,陳女丈夫得知後奔至摩鐵,發現2人衣衫不整,但未找到保險套,只好將衛生紙送驗,因未驗出精液反應,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罪證不足,日前將2人不起訴。情境照,與新聞無關。(資料照)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已婚陳姓女子因工作結識王姓男子,某日,陳女帶著5歲女兒與王男至摩鐵「談生意」,陳女丈夫得知後奔至摩鐵,發現2人衣衫不整,但未找到保險套,只好將衛生紙送驗,因未驗出精液反應,且陳女聲稱「我怎麼可能在女兒面前做這種事。」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罪證不足,日前將2人不起訴,但高等檢察署認為全案仍有疑點,將案件發回北檢重查,今調查偵結,陳、王仍不起訴
全案發回北檢重查後,檢察官再將衛生紙送驗,驗出弱陽性反應,但用顯微鏡勘查並未發現精子,檢方認為,該衛生紙雖有王男的DNA反應,但皮膚毛屑皆有可能會產生此種反應,沒有切確證據顯示2人通姦。
據悉,年約30多歲的陳女與丈夫育有1女,年僅5歲,陳女因控訴丈夫家暴,與丈夫漸行漸遠;而後,陳女因工作關係結識王男,發現2人興趣相投,彼此常有聊不完的話題,2人也因頻繁的業務接觸成為好友,關係起人疑竇。
去年中旬某日,陳女丈夫意外發現妻子與王男的出遊照,懷疑妻子紅杏出牆,請徵信社跟監,而後丈夫果然接獲徵信社通報,指陳女與王男駕車進入北市松山區某間摩鐵,丈夫聞言氣急敗壞,立即報警並驅車趕至現場。
丈夫持相機衝進房內,竟看見5歲女兒待在一旁,妻子與王男皆身穿T恤,但下半身卻都僅剩內褲,丈夫並在廁所的垃圾桶內,發現空的保險套盒,但卻未找到保險套,只好將用過的衛生紙送驗,並未驗出精液反應。
檢察官庭訊時,陳、王皆否認通姦,陳女聲稱因丈夫家暴,怕5歲女兒遭受池魚之殃,才會帶著女兒一起去摩鐵「談生意」,並強調「我怎麼可能在女兒面前做這種事。」檢察官詢問女兒當時情況,發現女兒所言疑似被父親誘導,不採信女兒說詞,去年12月將陳、王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