糗男炸爛自己5指 還被判刑7年半
2016/08/10 13:23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新北市汐止區蔡姓男子,前年到基隆河旁堤岸自製炸彈,竟誤把自己右手手指全部炸斷,事後他自行就醫,醫院認為傷勢奇特,通報警方將他送辦。士林地院今依非法製造爆裂物罪,將蔡判刑7年6月,併科罰金10萬元,得易服勞役,可上訴。
判決指出,前年10月12日上午,蔡男先在基隆住處將含有碳粉、硫粉、硝酸鉀等成分的火藥裝入鋼瓶中,製作出具殺傷力的炸彈2枚,下午帶到汐止公車總站後方河堤步道測試,沒想到炸彈殺傷力太過強大,竟把他自己右手的5根手指炸斷,事後蔡男自己跑到三軍總醫院治療,警方隨即到場查扣另枚炸彈,並採集爆炸處的血跡及肉屑,確認是蔡男所有。
士院認為,蔡男所製作的物品符合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所規範的爆裂物,有破壞社會安全秩序、危及他人性命之虞,審酌蔡男到案坦承不諱,將他判刑7年6月,併科罰金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