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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島獵殺龍王鯛案 偵結求處1年2月併罰50萬

遭獵殺龍王鯛魚頭右面魚鰓位置有明顯穿刺孔。(記者陳賢義翻攝)

遭獵殺龍王鯛魚頭右面魚鰓位置有明顯穿刺孔。(記者陳賢義翻攝)

2016/08/04 17:18

〔記者陳賢義/台東報導〕台東綠島民宿業者陳明憲獵殺保育魚種「蘇眉魚(俗稱「龍王鯛)」,大卸八塊的行兇殘經友人PO網及網友轉載,引發輿論撻伐,台東地檢署獲悉偵辦,約談陳與相關證人,陳嫌到案一度以「照片是陳年舊照」、「僅是撿拾已死亡之魚屍」為由,企圖諉過卸責,難敵罪證確鑿俯首認栽;檢方認為陳嫌從事觀光嚮導,有多年浮潛經驗,理應深知蘇眉魚屬瀕臨絕種,竟為食用獵捕,偵結向台東地方法院求處1年2月徒刑,併科50萬元罰金。

台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徐弘儒表示,陳嫌是在今年5月21日上午,於綠島帆船鼻及紫坪間岸際礁岩地區海域、水深約20米處發現1尾蘇眉魚,竟為食用以漁槍射擊,待獵物昏厥拖至附近窟窿暫放;由於蘇眉魚體積重量龐大無法獨自搬運,遂去電張姓友人前來協助,2人共同拾取竹竿穿孔通過蘇眉魚魚鰓,合力將尚有氣息的蘇眉魚搬運到車上至死去,隨後載運回陳嫌經營民宿。

陳嫌殘忍行兇,吳姓友人還得意拍照上傳至網路社群,經網友轉載曝光,引發輿論撻伐,東檢獲悉立即指派檢察官介入偵辦,蒐集網路照片、追查照片來源,再約談陳嫌及相關證人,迅速起獲龍王鯛屍體及犯案工具。徐弘儒表示,陳嫌到案矢口否認,還一度以「照片是陳年舊照」、「僅是撿拾已死亡之魚屍」等供詞避重就輕,見檢警蒐證齊全才坦承犯行。

枉死龍王鯛魚頭穿刺孔直徑約3公分。(記者陳賢義翻攝)

枉死龍王鯛魚頭穿刺孔直徑約3公分。(記者陳賢義翻攝)

檢警查扣陳嫌犯案魚槍。(記者陳賢義翻攝)

檢警查扣陳嫌犯案魚槍。(記者陳賢義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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