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航偵結》機師飛行鑑定補考才過 檢方:業界不罕見
2016/07/13 16:03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士林地檢署今對興航空難被告作出不起訴處分,不起訴書中提到,一般機師每年得不定期進行飛行鑑定,此次事故的廖姓機師在103年升任正駕駛的鑑定中,因執行單引擎重飛操作時沒有加滿油門,曾遭考試官判定不合格。
檢方認為,根據崔姓考試官的說法,其考核過4到5名機師,只有1名通過測試,且鑑定不合格在我國民航業中並不罕見,例如立榮航空從103年至今年3月的鑑定不合格比例就有5.6%到10.3%,興航去年至今年4月的不合格比例只有3%,而且機師事後也補鑑定通過,難認興航有訓練上的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