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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她搶男友…5女球棒痛打她 還叫她掛牌罰站在超商前

五女聯手拿球棒痛打搶男友的女子,還叫她罰站。(示意資料照,記者姚岳宏攝)

五女聯手拿球棒痛打搶男友的女子,還叫她罰站。(示意資料照,記者姚岳宏攝)

2016/07/05 12:03

〔記者丁偉杰/嘉義報導〕嘉市一名劉姓女子被何姓傳播妹指搶她的男友,遭何女與另4名女子帶至公園毒打,最後還被強掛「只要錢到位我什麼姿勢都會」字牌,站在超商前面近半小時,事後劉女覺得身心受辱,向警方報案。嘉義地院依妨害自由、傷害等罪判何女10月,如易科罰金,1千元折抵1日。

判決書指出,何女(26歲)因認劉女與其男友交往,心生不滿想報復,去年10月14日以購買面膜為由,誘騙劉女晚間10點多在嘉市友愛路某大樓前面交,劉女依約前往,何卻與綽號「周小米」、「約約」等女子,待劉女到場後,將她拉進所僱用的白牌計程車,旋即離開現場。

劉女被載至嘉市228公園下車,不久何女的友人綽號「豆腐」、「小鹿」女子也到場,何女質問劉女為何搶她男友,隨後與4名友人以徒手或持球棒不斷毒打劉女,致劉女全身是傷。何女仍心有不甘,再把寫有「我劉○○只要錢到位我什麼姿勢都會」字牌強掛在劉女胸前,帶她至嘉市友愛路與興達路口一間超商前,命其站在超商前近半小時,被路人指指點點。

法官表示,劉女遭何女等人毒打一頓後,在身心俱創下,竟又被逼迫在脖子上掛著寫有暗示為娼妓極為羞辱之字語,並站在超商外約半小時,足見何女為求報復,採取甚為激烈手段,造成何女身心傷害甚深,惡性不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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