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毆律師葉建廷 北院裁定3男收押禁見
毆打律師男子黃郁豪等3人交保,檢方提出抗告,檢方抗告,高等法院上週五撤銷發回重裁,北院今重開羈押庭,認定3人交保後還持續聯絡,陶、蔡還搭同一部車離開法院,違反禁令又有串滅證之虞,其他證人說有其他共犯,因此裁定羈押禁見。(資料照,記者邱俊福攝)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曾為趙藤雄、辜仲諒等多位政商名流打過官司的知名律師葉建廷,上月22日清晨遭3名年輕男子當街持鐵鎚圍毆,2天後黃郁豪、陶彥誠、蔡逸晟3人投案,台北地檢署聲押,法官只裁定10至15萬元交保、限制住居,並命令禁止相互聯絡;檢方抗告,高等法院上週五撤銷發回重裁,北院今重開羈押庭,認定3人交保後還持續聯絡,陶、蔡還搭同一部車離開法院,違反禁令又有串滅證之虞,其他證人說有其他共犯,因此裁定羈押禁見。
北院裁定指出,3人涉殺人未遂、重傷害等重罪,黃男承認有先行跟蹤、計畫,犯案當日3人立即丟棄手機,投案後歷次訊問,3人所述情節多所矛盾,而依其他證人所述,顯然還有其他共犯未到案,有串證之虞。
更重要的是,上月25日凌晨法官讓3人交保同時,命令3人不得有直接或間接的接觸;但陶男、蔡男竟毫不避嫌地讓黃男的朋友替他們辦保,獲釋後陶、蔡還搭同一輛轎車離開,陶還想請黃男的律師幫自己辯護。
陶男向法官承認上述交保、離開的情況,但蔡男卻刻意隱匿,直到法官提出陶男說詞後,蔡男才承認,還推說是凌晨4點法院前沒有計程車,才順便搭陶男的車。
法官認為,法院位於台北市區,並非偏僻,即使凌晨4點多,立即攔車有所困難,但仍可呼叫計程車,不能以沒有小黃為由,做為合理化違反法院禁令的藉口。法官因此認定3人顯有滅證事證,也有勾串共犯之虞,裁定3人全都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