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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DNA鑑定 南市警破17年前強盜性侵懸案

南市警六分局靠刑事局DNA鑑定,破獲17年前的強盜性侵懸案。(記者王俊忠攝)

南市警六分局靠刑事局DNA鑑定,破獲17年前的強盜性侵懸案。(記者王俊忠攝)

2016/07/04 15:52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17年前懸而未破的台南市南區一宗強盜性侵案,刑事局鑑識中心比對出當年嫌犯留在現場的生物跡證與一名犯強盜殺人罪服刑中的黃姓男子DNA相吻合。南市六分局警方前往高雄監獄訊問,黃男坦承性侵、但否認強盜財物。訊後被警方移送檢方偵辦。

89年3月間,一名女子上班途中經過南市南區水交社地區,遭一名男子持刀押住強盜財物及性侵,當年受害女子有報案,警方到場蒐證、採獲疑是男嫌留下的生物跡證,但一直沒能找到嫌犯,案子高懸迄今。

今年6月中旬,刑事局鑑識中心從全國各單位送驗的1千多萬筆生物跡證資料逐一比對、建檔,發現因案在高雄監獄服刑的黃姓男子(57歲、南市人、有性侵殺人、性侵等多項前科)的DNA型別與17年前南市南區這件強盜性侵案嫌犯DNA型別吻合。

南市警六分局收到這份鑑定報告,如獲至寶,重啟塵封多年的舊案,設法找到搬離原住處的受害女子,並與受害女充分溝通,避免對女方再次傷害。

警方調查,當年受害女上班途經水交社地區,遭尾隨的黃嫌持刀架住脖子、喝令不准出聲,先搶走她4千多元現金,再押到一旁停車場地上對她性侵得逞。雖然已過了17年,受害女記憶猶新、仍指認出黃男就是對她下毒手的歹徒。

六分局警方到雄監訊問黃嫌,起初黃堅稱沒犯此案,警方出示相關證據後,黃才坦承有性侵該女、但沒有強盜對方財物,全案也宣告偵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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