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性侵還搶劫 女廁之狼判18年

2016/03/08 08:00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經常在公共場所女廁守候落單女子洗劫財物的黃姓男子,連續犯下多起強盜案,並對被害人指侵,行徑惡劣,落網前一度造成人心惶惶,法官依強盜及強制性交罪合併判處黃男有期徒刑18年。

29歲體型壯碩的黃男,遊手好閒不務正業,去年2月4日下午躲藏在屏東市某賣場女廁伺機打劫,見何姓女子獨自上廁所,立刻上前將何女推進廁所並反鎖,持美工刀搶劫被害人500元得逞,令被害人驚恐不已。

黃男得手後食髓知味,又跑到屏東市1家遊藝場女廁尋找行搶目標,見馮女1人上廁所,便尾隨進入女廁,趁馮女如廁完畢開門時,將被害人推入廁所並反鎖,以手臂勒住被害人頸部,命其不得出聲並交出身上財物,因被害人身上沒帶錢才未得逞。

同年2月7日晚上,黃男跑到公車站女廁伺機行搶,見1名年輕女子獨自進入廁所,便上前恫嚇被害人「我是通緝犯,身上有帶槍」等語,被害人嚇得交付1000元現金,黃男得手後,見女子柔弱可欺,竟萌生強制性交犯意,強摸被害人胸部及私處,無視被害人苦苦哀求。

警方根據被害人描述循線逮捕這名女廁之狼,屏東地院法官審理後,依強盜及強制性交等罪合併判處黃男18年徒刑,可上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地方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