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女桃機入境「球鞋藏海洛因」 海關眼尖查獲
近年來東南亞班單幫客運毒來台案件頻傳,桃園機場台北關人員去年耶誕節查獲大馬林姓女子穿著藏有685公克海洛因毒品球鞋企圖闖關。(資料照)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馬來西亞籍32歲女子LIM LI FEN(音譯:林麗芬)去年耶誕節搭機來台,在桃園國際機場入境安檢時被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人員發現她腳上所穿的運動鞋有異,進一步查驗發現鞋底夾藏2包總重685公克、黑市價約343萬元的海洛因毒品,經調查局桃園市調處送辦,桃園地檢署今偵結將林女依運輸第一級毒品、懲治走私條例私運管制物品等罪嫌起訴。林女目前羈押中。
檢調指出,32歲林女在馬國由運毒集團成員不詳真實姓名的A男、通訊軟體微信暱稱「cookie」等人物色為運毒交通,計畫從馬來西亞將海洛因毒品走私來台,去年12月24日「cookie」指示林女先到馬來西亞吉隆坡焦賴區LeQuadri酒店,由A男出面交付一雙內部挖空夾藏海洛因的運動鞋,同時給付約新台幣3萬2000餘元的馬來西亞幣4800元(令吉)報酬。
林女次日耶誕節穿著藏有海洛因毒品的運動鞋,搭乘馬來西亞航空MH-366班機來台,班機當日下午4點28分降落,林女桃園機場第一航廈接受入境檢查時,海關人員發現她是單幫客,走路姿勢、神情有異,當下注檢發現運動鞋內藏有毒品,會同調查局桃園市調處人員執行附帶搜索,在運動鞋左右腳鞋底的夾層內,查獲2包685公克的海洛因毒品,訊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林女應訊坦承運毒,檢察官以林女入出境資料、與A男、cookie等人通訊軟體對話紀錄截圖可供佐證,偵結依運輸一級毒品罪嫌等將林女起訴,檢方並以林女完全坦承案情,若於審判中也坦承犯行,建請法官酌予減輕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