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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拍做愛照! 前男友結婚日po送「大禮」

前女友結婚,男子把當初做愛影片po上網,被判2月徒刑。圖片為情境照。(記者顏宏駿攝)

前女友結婚,男子把當初做愛影片po上網,被判2月徒刑。圖片為情境照。(記者顏宏駿攝)

2016/06/30 15:36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彰化縣二林鎮一名黎姓男子與黃女相識多年,感情好到可以互拍床第相愛影片,不料後來2人感情生變,女方嫁給別人,黎男由愛生恨,在女方結婚日那天,把2人的做愛影片PO上網,黃女嚇得急忙報警,該案經彰化地院審理,今判決黎男有期徒刑2月。

判決書說,黎男與黃女原是男女朋友關係,交往多年後,因個性不合,女方求分手,後來黎男才知黃女已有新歡,且論及婚嫁。

黎男心有不甘,展開「網路報復」行動,他截取前女友的大頭貼,以女友的同音名上臉書申請帳號,就在黃女結婚那天,黎男把之前他與黃女作愛的影片PO到臉書留言板。黎男還留言「影片我還有很多」,讓黃女驚懼不已,急忙報警,警方循線逮捕黎男。

法官表示,黎男所為已違反刑法第305條之恐嚇安全罪,審酌其已離婚還育有前妻留下的2名孩子,因此判處2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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