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70元租片費 偷殭屍片觸法
何男趁著店內員工不注意時,將光碟從盒子中取出。(記者許國楨翻攝)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何姓男子嗜看殭屍類影片,日前到光碟出租店相中某部殭屍片想租回去看,卻發現內容似乎沒有很聳動實在不想花錢租,竟趁機偷走光碟離去,警方過濾相關監視器鎖定何男通知到案時,他還不斷向員警評論該片內容並慶幸當初沒花70元租片,完全沒意識到偷片行為已觸法,讓人哭笑不得。
警方調查指出,從事科技業的32歲何男一人在外租屋,工作之餘的休閒活動就是觀賞恐怖片,尤其嗜看殭屍類影片,日前到一家常光顧的光碟出租店挑選新貨,看見某部殭屍片剛上架,原本想租回去看,但因想起曾在網路看過預告片,內容似乎沒有很聳動,實在不想花錢租。
只是何男因為好奇心驅使還是很想看,竟趁著店內員工不注意時,將光碟從盒子中取出塞入外套口袋後快速步出店外車離去,店員事後盤點時赫然發現一片僵屍片光碟遭竊報案,第一分局民權派出所獲報過濾店內及店外的相關監視器鎖定何男通知到案說明。
何男到案後不斷口沫橫飛向承辦員警評論該片的內容,頻慶幸當初還好沒花70元租片,完全沒意識到偷片行為已經觸法,讓員警不住斥責:你是太天真還是裝傻,為了省70元而吃上官司,留下人生污點,實在是得不償失﹔訊後全案依竊盜罪嫌送辦。
警方指出,依據刑法第320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百元以下罰金,呼籲民眾千萬不要貪小便宜觸法。
接著快速將光碟塞入口袋後離去。(記者許國楨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