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熱戀粗工 告性侵不起訴
2016/05/10 15:31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南一名24歲女大生,2014年間在廟會結識44歲吳姓蓋廟工人,立即陷入熱戀,兩人在一個月內發生2次性行為,但由於撫養女大生的姑姑不滿男方因犯詐欺罪入監服刑,堅持要女大生提告性侵。檢方調查後認定兩人係合意性交,予以不起訴處分。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女大生從小父母雙亡,由姑姑照顧長大,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與吳男的戀情讓姑姑十分不諒解,因而被迫到警局提告性侵。
因詐欺罪服刑中的吳男,被借提出庭時向檢方供稱,與女大生發生性關係,是因為兩人為情侶關係,他不知道對方是身心障礙人士,出獄後一定會娶她為妻,不會辜負她。
由於女大生也自陳兩人性關係是你情我願。檢方審酌原告讀到大學,智力與常人無太大差異,因而認定吳男並無欺她身心障礙的加重強制性交犯意,將全案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