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女友吵架後開槍洩憤 他竟打中這地方...
張姓男子去年騎車載女友出門,行經最高法院檢察署前時正好發生口角,兩人吵完架後,張男氣得拿出空氣槍開槍洩憤,結果正好打破最高檢會計室的玻璃窗。(資料照,記者項程鎮攝)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張姓男子去年騎車載女友出門,行經最高法院檢察署前時正好發生口角,兩人吵完架後,張男氣得拿出空氣槍開槍洩憤,結果正好打破最高檢會計室的玻璃窗,台北地院今依毀損罪判張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張男去年7月16日凌晨騎機車載未成年的柏姓女友行經台北市貴陽街與延平南路口,結果兩人突然為細故發生口角,停在附近小公園大吵一架,張男越說越氣,竟拿出空氣槍朝旁邊最高法院檢察署射擊,結果最高檢會計室的玻璃窗因而應聲碎裂。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張男不思控制自己情緒,行為漠視法紀,而且至今都沒有跟最高檢達成和解或賠償損失,今判張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仍可上訴。